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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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情通报(八)
1月19日至1月31日,全县共发电信诈骗案件2起,财产损失金额20.5万元,其中新宁镇刷单刷信誉类1起,损失金额16万元;春荣镇贷款办卡类1起,损失金额4.5万元。
典型案例
刷单刷信誉类诈骗
1月28日,宁县居民H女士被人拉进一抢红包微信群,群内成员发送二维码并发布广告称“扫码下载APP可领取佣金”,H女士扫码下载“墨尔智慧”APP,按照要求完成任务后本金及佣金均返还。后对方发送一网络链接,在名为“绿芽商场”网址内刷单做任务;H女士完成多单后发现无法提现,平台客服以还需完成多单、操作错误、账号冻结为由,要求H女士多次转帐,H女士转账16万元后,仍然不能提现,发现被骗后报警。
警方提醒:
1、不要有“贪图小便宜”“轻轻松松赚大钱”的心理,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,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。
2、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,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,遇到“刷单”“刷信誉”“刷信用”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,当犯罪嫌疑人找各种理由不返款的时候,要立即醒悟,并迅速报警。
3、遭遇疑似刷单诈骗要立刻拨打110报警,并将对方的QQ、微信、电话号码、聊天记录等,留存提交给警方,以便警方破案。
重要的事情说三遍:
不要刷单!
不要刷单!
不要刷单!
宁县公安局
2023年2月1日
来源: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