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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7日,龙华区民治街道召开党工委(中心组)理论学习会,宣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,宣讲《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对《条例》的理解和认识,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监管职责,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,做到防患于未然,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向稳向好发展。
据悉,本次培训会为上午和下午两场,主要面向街道领导班子成员、副处级以上干部,各行政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,各社区工作站站长以及应急管理办(应急管理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应急指挥)工作人员开展。
培训会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茂祺到场为大家解读《条例》相关内容。王教授从立法相关背景和必要性切入,强调了《条例》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,详细讲解了《条例》中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和措施,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,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厘清权责边界,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,并在条例指导下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,开展各项监管措施,推动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序进行。
安全生产事关重大,政府监管不可或缺。通过本次专题讲座,街道各部门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了更全面的认识。接下来,民治街道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到位,严格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,提高辖区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,筑牢安全生产防线,着力建设平安民治。
来源 | 晶报APP
记者:武莹
通讯员:杨洋
编辑:阎建伟